Skip to content

资金集中管理会计处理应用案例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例】某企业集团母公司甲设有专门用于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的 A 资金结算中心(甲公司内设部门),集团内另设有B财务公司和两家子公司 C 和 D,其中 B 为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X1 年 12 月 29 日,C公司和D公司归集到甲公司的资金余额分别为 50 万元和 100 万元。20X1 年12 月30 日,甲公司对C公司收到的货款 500 万元进行归集;对D公司收到的劳务收入200 万元进行归集。20X1 年 12 月 31 日,C公司需要提取资金10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原材料款项;D公司需要支付货款500万元,除需提取原归集的资金 300 万元外,额外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200 万元。在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甲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划拨 100 万元和 500 万元。C公司和D公司分别以子公司名义在 X银行Y支行开设账户。

C公司和D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归集的存款均为活期存款,存款利率为 0;集团内短期拆借资金期限为3 个月,拆借利率为0。

情形一: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在 A 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A 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归集至甲公司在 X银行开设的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

情形二: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在 A 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A 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归集至甲公司在 B财务公司开设的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

情形三:财务公司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各自在财务公司 B 开设账户。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情形一:

(一)20X1 年 12 月 30 日,资金归集。

1.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C公司和D公司也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20X1 年 12 月 31 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1.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减值分录略,下同。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假定不存在其他交易和事项,20X1 年12 月31 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为200 万元,“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 450 万元。C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金额为450 万元。D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200 万元。附注披露略。

情形二:

(一)20X1 年 12 月 30 日,资金归集。

  1. 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2.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1. C公司的账务处理。
  1. D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20X1 年 12 月 31 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1. 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减值分录略,下同。

2.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1. C公司的账务处理。
  1. D公司的账务处理。

列报略。

情形三:

(一)20X1 年 12 月 30 日,资金归集。

1.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20X1 年 12 月 31 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1.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减值分录略,下同。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列报略。

hello@airgaa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