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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例】2×21年初,A公司向其500名中层以上职工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职工从2×21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4年即可按照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A公司估计,该增值权在2×21年末和2×22年末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0元和12元。2×22年12月31日,A公司将向职工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修改为授予100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工从2×2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5元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每份期权在2×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6元。A公司预计所有的职工都将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假设A公司500名职工都在2×25年12月31日行权,股份面值为1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该案例中,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日为2×22年12月31日。

2×21年12月31日,A公司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相应的负债,金额为 100 × 500 × 10 × 1/4 = 125,000元。

2×22年12月31日,A公司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由4年延长至5年。A公司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100 × 500 × 16 × 2/5 = 320,000元,同时终止确认已确认的负债,两者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320,000 - 125,000 = 195,000元。

2×23年12月31日,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金额为 100 × 500 × 16 × 3/5 - 320,000 = 160,000元。

2×24年12月31日,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金额为 100 × 500 ×1 6 × 4/5 - 320,000 - 160,000 = 60,000元。

2×25年12月31日,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金额为 100 × 500 × 16 - 320,000 - 160,000 - 160,000 = 160,000元。

当日,职工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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